4)终端电气综合治理保护系统技术要求:
a全电能质量治理系统包括:2-61次谐波治理功能、高次谐波(2KBHz—20MBHz)滤除功能。
b三相不平衡治理系统:具备三相负荷自动平衡功能。
c稳压系统:可有效解决+10%~-15%之间的电压波动,解决配电系统电压暂将,电压干扰。
d保护精密设备。
e节能系统:可有效使末端损耗降低20%-30%,达到综合节能率8%以上。
f零线火灾治理保护系统:消除零线过流、零线过流定时限和反时限保护系统。
g治理系统和保护系统须独立工作。
h采用RS485通讯接口,采用MODBUS通讯协议,具备与智能电力监控系统联网功能;
i控制器采用触摸式液晶显示屏(嵌入式安装于模块正面),能实时显示电量参数(电压、电流、功率、功率因数、谐波含量等)、历史事件、模块状态、当前时间、保护动作时间,保护类型等信息。
j响应时间小于10ms、噪音小于60分贝。
4)质量保证
提供产品须具备国家安防认证和第三方产品检测报告,在保修期内,设备无论任何部分(包括外协件)属于质量问题而损坏的,投标方均无偿修理或更换。